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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吓信件频频光顾
敲诈事态逐步升级
扬言投放病菌商品
勒索超市百万余元
《神秘的恐吓信》
主持人:欢迎您继续收看《经济法眼》,我是春玮。今天来到我们演播室的嘉宾是来自石景山法院的吕志杰法官。您好!
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法官 吕志杰:您好!
主持人:2006年7月,北京的6家超市和1家食品公司陆续收到了号称是阿富汗军人发出的多封恐吓信。京城的几家超市陷入到一片紧张情绪之中。
同期 北京小白羊超市连锁总店防损部副部长
岳宝生:喂,朱警官,小白羊超市防损部,我们接到一封恐吓信,号称是阿富汗军人要回国参加作战,需要20万的资金,对,对,制造了20个高病菌的商品,价值20万。
2006年7月18日,小白羊超市连锁总店收到一封神秘来信。信中写到:"我们制作了20个高病菌的商品,应换20万人民币。你们交钱的地点为330公交车温泉辛庄站旁边的广告牌下,放在小坑里埋好,时间为22号12点以前。"
这封煞有介事的恐吓信最后还威胁超市,"如果我们不能准时收到钱,你们的商场每天都会收到我们的商品,我们不像你们国家的人光制造恐慌,没有行动。"难道在电影大片里常常出现的用危险品进行敲诈勒索的情节即将在这家超市上演吗?
采访 北京小白羊超市连锁总店防损部部长
杨贵娟:(小白羊超市)防损部感觉到这个事比较重大,(总店)书记亲自下达指示,要求我们及时和公安部门取得联系,同时对门店下发通知,加强防范。
然而,就在小白羊总店收到勒索信的第5天,也就是7月23日,他们又接到了第二封恐吓信。
采访 北京小白羊超市连锁总店防损部副部长 岳宝生:要求我们马上提供资金,如果不提供资金要采取措施。
第二封信的内容简短,但措辞却更加强硬。信中扬言,23号起,超市所有的下属分店,每天都会有一个店被放有毒商品,直到收到钱为止。
同期 北京小白羊超市连锁总店防损部部长 杨贵娟:用电话赶紧通知各门店,要求加强防范。这事别扩大,内紧外松。
此时,小白羊总店要求旗下30多家门店,加强保安的巡逻力度,员工随时随地检查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商品,如有异常立即上报。在随后的7月24日、25日两天,小白羊超市总店又连续收到第三封和第四封勒索信。
采访 北京小白羊超市连锁总店防损部副部长 岳宝生:我们没有打开,因为公安部门有要求,我们就直接拿到公安部门。
主持人:在此期间,北京京客隆商业集团公司等5家超市和三元食品公司也受到了同样的威胁,其中欧尚四季青店等3家超市在卖场的货架上都发现了恐吓信。吕法官,犯罪分子往往把超市、商场、酒店等场所作为他们敲诈勒索的对象,这是为什么呢?
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法官
吕志杰:首先这里是经营场所,同时也是公共场所,在这些区域一旦发生事态,容易造成恐慌,还有就是引起大的骚动,另外作为商家来讲,经营单位一旦发生事态,也会影响它的经营,犯罪分子正是看中这一点,所以对商家进行敲诈。
主持人:值得庆幸的是,犯罪分子从2006年7月18日发出第一封恐吓信开始,到7月25日发的第四封恐吓信为止,并没有真像他所扬言的那样,往各家超市放置有毒商品。因此,并没有给超市带来直接的损失。2006年8月3号,也就是案发后的两个多星期,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查获。近日,石景山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同期 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 公诉人 于涛:你有这些高病菌的商品吗?
同期 被告人 王永建:没有,这些完全都没有,这些都是从网上下载的东西(勒索信)。
同期 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 公诉人 于涛:那你知不知道,如果你给超市投递这些信件,会造成超市的混乱。
被告人 王永建:不知道,当时不知道,真的不知道,因为知道的话,我绝对不会做这样的事情。
被告人王永建,山东人,高中文化,现年30岁。2005年来到北京,卖书谋生。捕前无业。据被告人王永建在公安机关交待,他因为女友怀孕、母亲生病需要用钱,而自己又无业在家,便想出以投放细菌恐吓北京6家超市和食品公司的"歪招"来骗取钱财。然而,在法庭上,被告人说自己的作案动机并不是为了钱。
被告人
王永建:我做事的初衷点,就是想为朋友出口气,寻求一下心理平衡,他们(朋友)因为跟这些超市,租场地,卖书的位置,发生一些矛盾,/我就是有点义气,很无知地做了这些事情。
采访 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 公诉人
于涛:没有证据证实他说为朋友出气,因为(公安机关)没有找到他的朋友,而且即使为一个朋友出气,不是要钱的目的,他不会这样大量的、连续性地寄出这么多封信。
被告人王永建在给小白羊超市的第三封勒索信中写道:你们会看到交易顺利完成以后,我们将所有商品一次性交给你们,我们会放在你们某个店的存物柜里。提示你们:为安全请准备胶皮手套。第一个你们见的商品为奶制品。见超市并没有给钱后,王永建不肯有善罢甘休,他又发出了第四封勒索信:"京城的百姓,都知道你们的店天天都会收到这样的商品,而又不知道在哪儿,什么样子,真不知道会是什么样的情景啊!想装孙子,那就继续装吧。"
同期 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 公诉人 于涛:我们目前起获的信件是16封,按照被告人的供诉和根据我们掌握的线索,应该是发出了17封信。
同期 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法官 吕志杰:你到现场看过没有,人家给钱没有,看过没有。
同期 被告人 王永建:我没有。
接到勒索信的商家即时与公安机关取得了联系,并没有按照被告人的要求把钱放到指定地点,王永建的敲诈勒索落空了。此外,在法庭上,被告人王永建口口声声说给超市写勒索信不是为了钱,那么,他被公安机关抓获时又是如何交待的呢?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了王永建在公安机关的口供。
同期 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 公诉人
于涛:我(被告人)想了两天,准备用写恐吓信的方式骗钱,我又从小区里捡到一把小铁锹,又想到用写地点的方法叫人把钱埋在土里,这样我就不会被发现,如果事情败了,公安局也找不到我,我拿铁锹到广告牌下把草铲了一遍,日后如果有人来埋钱,这是一个好目标。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王永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同期 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 公诉人
于涛:被告人王永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且其多次给被害单位邮寄或投递恐吓信,其所使用的手段十分恶劣,给正常的社会秩序带来极坏的影响,应当依法予以严惩。
同期 被告人
王永建:我是一个真正的法盲,愚蠢无知,而且还义气用事。给别人带来了很大的伤害,我非常后悔,我知错,我也认罪。还请法官念我是无知犯罪,初犯,恳求你们给我一个宽大处理,减轻处罚的机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永建多次以对被害人实施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钱财,数额高达100多万,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同期 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法官 吕志杰:被告人王永建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主持人:吕法官,被告人虽然敲诈勒索的数额是100多万,但是他并没有得逞,那为什么他还被判刑了呢?
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法官
吕志杰:这是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虽然没有达到犯罪的目的,但是他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条的规定,犯罪分子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可以比照犯罪即遂,从轻或减轻处罚。
主持人:王永建敲诈商家得到了法律的制裁。说起敲诈勒索案,像王永建这样的做法属于凤毛麟角,倒是另一类敲诈手段十分常见,犯罪分子利用美人计设计圈套,而被害人一旦中计,往往是干吃哑巴亏。
在影片《天下无贼》中,刘若英跟刘德华扮演的一对鸳鸯盗贼,潜入一位老板的家中,以一段偷拍录像相要挟,敲诈对方上百万元的家财。
电影《天下无贼》片断
主持人:这段情节反映的是目前较为典型的敲诈勒索案,这类敲诈案的被害人受到伤害后,往往采取息事宁人的措施,不敢声张。去年,海淀法院就曾经审理过一起敲诈勒索案,是一名外地黑客,利用网络黑客程序,侵入了海淀区一位业主的个人电脑,发现电脑中有女主人的裸照,在盗取之后,就向对方以公布裸照相要挟,向对方企图敲诈14万元。
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法官
吕志杰:最近,这类案件发生的比较多,主要犯罪分子觉得自己掌握了别人的把柄,利用这个进行敲诈,被害人往往也是因为觉得自己的把柄被掌握在别人手中,或者隐私掌握在别人手中,不敢声张,这样来讲使犯罪分子屡屡作案.
主持人:的确,刚才我说的那个案子,被害人一开始是觉得小辫子被人家抓在手里,先把7万元存入了犯罪分子指定的账户,犯罪分子取走4万元之后,又多次向被害人索要剩余的7万元,被害人最后只好报警,犯罪分子才没有再次得逞,最后警方将其捉拿归案,犯罪分子被判有期徒刑6年。那么,如果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这个类似的情况,该如何来面对呢?
法官提示:如遇到敲诈事件,被害人应立即报警,并配合公安机关破案。眼下,网络黑客软件使用十分猖獗,利用网络窃取他人私密文件的敲诈案时有发生,网民在上网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保存好自己的私密信息,最好不要用存有重要文件的电脑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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