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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2003年,赵亮在网上结识了一位女性朋友,不久,双方的网上恋情,从虚拟世界进入到现实生活。经过几次接触,俩人确立了恋爱关系。可是,赵亮没有料到,两年之后,他和女友的感情破裂了,在经过一场感情纠葛和痛苦挣扎之后,赵亮发现,他和女友的分手,远不像其他男女朋友之间分手那样简单,那么,赵亮究竟遇到了怎样的麻烦呢?
当事人 赵亮(化名):2003年底就开始交的朋友,就在一起相处了。2004年暑假期间,她是老师,我们就去她老家看了看,家里人当时没有什么意见。
跟女友家人的这次见面之后,30岁的赵亮和25岁的女友开始谈婚论嫁了。
当事人 赵亮(化名):2004年12月份就定了这套房子。当时说要结婚的话就必须要有一套房子,她说的,我说那成,咱们就买一套房子吧。
在此期间,赵亮和女友并没有结婚,一直处于同居状态。那么,赵亮和女友为结婚而购置的这套房又是以谁的名义买的呢?
当事人 赵亮(化名):反正结婚都是一家人了,就以她的名义买算了。
购房合同是女方的名字,买这套房又是谁花的钱呢?
当事人
赵亮(化名):13万多块钱(首付款)都是我付的,拿钥匙需要有2万块钱,最后从她那拿了2万块钱。剩下的在装修过程中,因为她去买材料,她可能买了一次花了6000块钱。
赵亮他们为结婚买的这套新房,位于丰台区,面积118平米,房款总价是53万多元。女方为房子支付的费用为6万元。
主持人:天有不测风云,2006年初,赵亮与女友彻底决裂,然而,分手之后他们并不能像其他恋人那样,感情做个了断之后,分道扬镳各奔前程,摆在他们面前的是,他们共同拥有一套房,这套房产该如何分割呢?
当事人 赵亮(化名):我们就签订了一份具体的协议。
记者:怎么约定的?
当事人 赵亮(化名):在房产证下来之后,她给我办理过户手续,这样我补偿她房款8万块钱。
记者:这是双方都认可的?
当事人 赵亮(化名):对,都认可的,当时双方签了字。
2006年1月,俩人协商签订了协议书,这也算是好合好散。可是,房产证下来之后,赵亮能如约过户吗?
当事人
赵亮(化名):房产证前段时间刚拿到,拿到之后我就要求她过户,剩下的我把款给她,她反悔了这个协议,不履行这个协议,让我支付15万块钱。如果不给的话,她会让我血本无归,会把房子贱价卖了。
赵亮口口声声说首付款和还房贷的钱都是他出的,他有什么样的证据呢?
当事人 赵亮(化名):这1万块钱和7万块钱的现金都是那几天从我的卡上划的,取出来的,交给开发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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