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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眼》新春特别节目 2007五宗“最”
播出时间:2月17日 BTV-5 20:16

二、 最会忽悠的学校

名为教育学院 实为公司变脸
冒用“北大”名义 非法办学骗钱
《假北大的陷阱》

  老师:无论什么态度都无所谓,你爱怎么着怎么着,行吧?没有欺骗,你不能说欺骗,欺骗你可以报警对吧?

  记者:那您什么意思,您刚才什么意思啊?我什么意思?

  我不要干嘛

  不是你要怎么着

  我不干嘛

  你要干嘛

  主持人:这位男士是北京一所叫做"北大承泽软件学院"的教师,2007年3月,我们的记者曾经去这所学校采访。那么,这位老师为什么态度不太友好呢?原来,学校的一名叫钱翰的学生将这所民办学校给告了。

  钱瀚父亲:就是对北大的一种崇拜吧,就感觉北大,这学校有北大的背景的话这学校错不了。

  2006年8月,已经拿到一所中专录取通知书的毕业生钱瀚突然在网上看到了一家叫做"北大承泽软件学院"的招生广告。

  “北大承泽软件学院”位于北京大学校园内的北大资源楼里,它的宣传页中不但附有北京大学校门的照片,还承诺说:可获得国内和国际均承认的本科和专科文凭,设备投资500余万。校园师资雄厚,学生共享北京大学师资。

  钱瀚父亲:当时带孩子来报名主要是看重北大的这块牌子,我们根据他网上宣传的我们觉得北大承泽软件学院是个有一定实力的,并且有北大背景的(院校)。

  在交了高达11500元的学费后,钱瀚拿到了一张新生入学通知和一个听课证,上面均写有北京大学北大承泽软件学院的字样。2006年9月1号,钱瀚带着兴奋与激动的心情入学了,他觉得自己真的是迈入了很多人梦寐以求的北大的校门。可是,上课的第一天,他就对自己看到的一切产生了怀疑。钱瀚发现:号称投资500多万的“北大承泽软件学院”,原来只有一间摆放着一些普通电脑的教室。各个不同专业的学生都在这一间教室里上课。

  原告代理人:产生怀疑以后那自然作为家长他就要去了解这个情况,然后就通过各种渠道了解,首先去教委,海淀教委,北京市教委都了解到了,说没有这个软件学院(登记)。

  父亲经查实后确认:儿子钱翰所就读的“北大承泽软件学院”,表面上看像是北大所属的学校,实际上却是一个未经正规注册的假学校,与北大毫无关系。其真实身份只是一家私营公司的培训班,在工商注册的名字实际叫做“北京大承泽教育科技中心”。就连他们以“北大承泽软件学院”名义对外招生的公章都是私刻的假章。

  父子二人发现被骗后,起诉到海淀法院,要求双倍退还学费。庭审后,记者来到了"北大承泽软件学院",位于北大资源楼东楼的一间普通办公室。

  老师:咱请的老师都是正规本科以上的学历。

  学生 钱瀚:当时授课的老师跟北大、清华一点关系都没有,那些老师,后来熟了之后也都跟我说了,其中一个老师以前还是个厨子,他是在一个不知道在哪儿培训了两个月之后,过来教我们来了,所以我们就感觉受骗了。

  接受采访的几位学生,一再要求记者对声音和画面进行处理,她们说曾经有一个老师威胁过她们,逼迫她们写下自愿在这里就读的保证书。她们还说不同专业的学生在同一个教室上课,严重影响了学习,即使是作为不拿学历的培训,她们对自己的未来也不抱任何希望。

  记者:认为自己的目标会实现吗?

  学生 玲玲:很玄,现在感觉没有希望了。

  记者:那你认为现在对你提高大吗?通过上这个学?

  学生 玲玲:不能说是没有提高,最起码是懂了一点点,但是没有学到多少东西。

  经过审理,海淀法院对北京大承泽教育科技中心这起非法办学案做出了一审判决。

  海淀区人民法院 法官 马军:判决如下:一,北京大承泽教育科技中心返还钱瀚服务培训费11500元;二,北京大承泽教育科技中心赔偿钱瀚11500元。

  主持人:钱瀚胜诉了,那么刘律师,我们看到这个法院判处被告不仅要返还学费,而且还要有1倍的赔偿,这是为什么呢?

  律师:这个呢是海淀法院根据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著名的49条所做出的判决。那么为什么说它是著名呢,因为根据民商法一般的原则呢,都是一个填平原则,填平原则就是说呢你损失多少我赔你多少,而这个49条呢,它是一个惩罚性的条款,只要是你经营者有这个欺诈行为的话,那么就应当赔偿1倍的损失,这个也是更好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主持人:最后,我想提醒所有的学生和家长,在选择就读学校,特别是民办学校的时候,

  您最好进行实地考察,看看它是不是有教委颁发的办学资质证明,如果有的话,还可以到颁发证明的教委查询这所学校的办学范围。这样才能不让少数骗子钻了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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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件来源:经济法眼
    责编: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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