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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了
法官:14岁。
主持人:其实,我们在同情本案的受害人的同时,也希望人们能从他们身上吸取教训。仅仅是从网上认识的人,怎么能对对方如此轻信呢?仅仅是一面之交的人所送的东西怎么能轻易收下呢?哪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呢?本案法院将择日宣判,张启友在庭审后对记者说他非常后悔把身边的亲人和好友都拖下了水。
张其友:我也是考虑他们在家生活条件不是太好,我也考虑让他们赚点儿钱吧。(记者:你认为这是一个赚钱的路子吗?)刚开始是这么想,从进来之后,自己想到了,是我把他们害了。
私办保险 伪造公章和保单 遭遇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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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目前,保险代理人是保险销售的重要渠道,可这一渠道的保险欺诈也时有发生,前不久,海淀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被告人 李庆华:这些东西都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造成的,给政府、给法院添了不少麻烦。
在海淀法院的法庭上,涉嫌非法经营罪的李庆华哽咽着向法官鞠了一躬。他到底做了什么事,如今陷入了深深的懊悔之中呢?
被告人 李庆华:特对不起他们(家人),对客户,我没有对不起客户。
保户报警 代理商身份败露
31岁的李庆华是一个仅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山东农民。90年代初,他来到北京成为了一名保险业务员,业绩一直不错的他,随后创立了天宇九润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海淀检察院 公诉人:人寿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与北京天宇九润咨询有限公司04年8月4日签订了兼业代理合同。
2004年8月,天宇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签订了保险兼业代理合同,根据这份合同,天宇公司可以签订保险合同,可以先行收取保险费用,但他们不可以自己经营保险业务,而且必须把收到的保费上缴到人寿保险公司,然后分得一定的利润。可没想到,李庆华却在2005年走上了危险的钢丝。
北京海淀检察院
公诉人:李庆华利用了私刻公章,伪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保单,以及套用中国人寿的发票的方式,收取了北京因派克公司等八家公司的投保费用。
2005年初,李庆华的天宇公司没有把收到的保费上缴,而是伪造了中国人寿的保险合同,然后悄悄留下了200多万元的保费。可纸包不住火,2006年12月,天宇公司客户之一因派克公司的工作人员以客户身份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咨询理赔事宜,在咨询的过程中,人寿保险公司发现因派克公司出具的医疗保险业务保单竟然是假的,因派克公司立即报了警。
北京海淀检察院 公诉人:因此找到了李庆华进行讯问,那么李庆华在讯问的过程当中呢,主动的交代了自己其他的非法经营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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