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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高额理赔 倾家荡产无路可走
李庆华承认,他从2005年开始扣留保险费,并且开始自行办理理赔,非法经营一种补充医疗保险业务。
记者:你一共收上来保费多少钱?
被告人 李庆华:三百来万,二百多万。
李庆华共收取并扣留了8家公司的273万多元保费,可李庆华始终坚持:自己私自经营保险不是见钱眼开,而是另有原因。
被告人 李庆华:结果05年的时候,突然保险公司涨价。
李庆华解释说,他之所以不上交保费,是因为当年中国人寿的保险产品突然涨价。可由于没有提前通知他,他仍然按照旧标准收了保费,而托他买保险的这几家公司在他刚到北京创业时都曾给过他很大帮助,他实在不好意思让这几家公司再补交保险金。李庆华想来想去,最后决定自己经营保险,自己对客户进行理赔。
被告人 李庆华:我就想,我自己给他赔付,赔就赔了。
但李庆华万万没想到:他自己经营保险不仅没有赚钱,8家客户的理赔要求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多,已经超过了所收的200多万保费。仅其中一家一年的理赔金额就达到了60多万。
辩护律师:2006年5月被告人为快速偿付各投保单位的款项,将供全家生活居住的房屋以极低的价格卖掉,房子一共140多平米,总家款仅仅卖到35万,平均1平米才2500元,比市场价低3到4倍。至今,被告人的家属还带着两个年幼的孩子住在阴暗潮湿狭窄的地下室内。
案发后,李庆华变卖了自己的房子,积极赔付了所欠的理赔款项,并且认罪态度较好,他希望法庭可以对自己从轻处罚。
主持人:2008年2月2日,海淀法院对本案做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李庆华构成非法经营罪,鉴于其案发后积极赔付了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且如实坦白罪行,在庭审过程中认罪态度较好,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并处罚金1万元。
法眼热线——“撞”上的赔偿
主持人:家住门头沟区的王小姐给我们打来热线电话,说她正在读初二的表弟遇到了麻烦,
2007年国庆节之前,她的表弟和同学之间发生了一次意外,王小姐说,这场意外情况极为特殊,由此导致表弟家目前面临一万五千元的赔偿,
采访
王亚娟(化名):在课间的时间同学都在往外走,他(王小姐的表弟)可能站在他的座位前,站在那儿,从后面走过来一个女同学,可能这个女同学从后面走过来的时候,脚可能撞到我弟弟的身上,当时摔了一个跟头,当时(她)也没说什么。
但是在下午4点钟的时候,女同学觉得锁骨疼痛不止。
采访
王亚娟(化名):老师就把女同学和我弟弟一块儿带到了当地的医院,同时给双方父母打了一个电话。/赶到医院的时候,老师已经带女同学照过片子了,说女同学是锁骨骨折,医院的治疗方法让他出一万块钱,说是住院的治疗费。
这一万元的住院押金应该由谁来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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