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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的窗户
3月9日播出内容

户型图上标有窗户
交房时窗户不翼而飞
开发商重做窗户
不能采光却是个摆设
《奇怪的窗户》

  主持人:2005年,刘彬在朝阳区鹿港家园购买了一套两居室期房,可是等到2006年交房时,她发现原先买房时户型图上的一扇窗户不翼而飞,取而代之的是一面墙。刘彬很生气,找到开发商理论,理论的结果是,开发商给刘彬做了一个窗户,可是当刘彬见到这扇窗户时,她真是哭笑不得。

  原告 刘彬的丈夫:一来他说,你看看去吧,到那儿,不一样了,我说不一样了还能怎样呢?我一看,给我弄一个这个窗户,我都憋不住乐了。

  原来,开发商按照户型图原来设计窗户的位置,在墙上挖进去一点儿,镶了个窗户在墙里面。

  原告 刘彬的丈夫:是有窗户了,但是一打开是白花花的一堵墙。

  这是怎么回事呢?来到刘彬位于朝阳区鹿港家园的房子,我们看到,刘彬的房子位于这座楼的一层,从二层往上,每家都有窗户,唯独刘彬家窗户的位置被一个地下通道的出口伸出来的房子挡住了,根本没有窗户。虽然开发商后来又给他安了窗户,但这窗户根本是个摆设。

  原告 刘彬的丈夫:一看这个墙就窝心,现在一点阳光都没有了,整天都开灯。

  无奈之下,刘彬将开发商北京嘉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开发商赔偿违约金共计11万3千6百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在法庭上,被告代理人看到众多媒体在场,一直用一张纸档着脸。

  被告律师:那我也明确表明一下我的意见。我们今天所有的庭审都以书面来进行。

  法官:可以

  被告律师:我不再做任何陈述。

  法官:不进行口头陈述是这样吗?

  被告律师:对。

  此后的庭审过程便在法官的提问和被告方的书面答复中进行,随后,被告方向法庭提供了三张楼盘的设计、施工图纸,并说这涉及到商业机密。于是,法官要求全体媒体和旁听人员退庭,在庭审结束后,原告方律师的说法让大家大为吃惊。

  原告代理人:他不承认违约,不承认侵权,所有的都不承认。

  记者:连窗户怎么做的也不承认吗?

  原告代理人:不承认,都不承认。

  记者:窗户到底是不是你们自己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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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件来源:经济法眼
    责编: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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