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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一元方案”就这样出炉了,争议不小。增加1块钱,和写字楼比不多,和住宅楼比,不算少。可到底能不能实施,还得全体业主表决,超过半数通过才行。让商户往外掏钱,再加上那十条管理规定,商户能接受吗?对此,张主任似乎一点也不担心。
打个比方 有的商家, 因为这里不能注册 ,他跑旁边租一个平房, 租一个平房, 比如一个月一千块钱, 他在那注册, 但是呢在楼里上班
,商家可以算一笔帐, 你为了注册才租的平房, 一千块钱 ,你一年要花一万二的房租, 对吧 ,而且你还是注册和经营点不符。
按照有关规定,营业执照上的经营地点必须和实际办公地点一致。而新天第小区是住宅楼,如果商户想把经营地点放在这里,必须要得到业委会的许可,所以之前不少商户就在别的地方租一间房子,把那儿的地址写在执照上,办公却在小区里,这样每年就要多支出一笔租金。而现在,只要商户同意一元方案,并遵守规定,就可以得到业委会的许可,把公司真正的开到小区里。
你只要签这个公约 ,遵守这个公约, 然后你塌塌实实的在这可以注册, 才交两千多块钱, 两千和一万二 ,怎么比呢。
两千和一万二,任何人都能比较出哪个更实惠,所以在两个礼拜的时间里,表决就已经通过了半数,现在,已经有商家主动找到张主任急着签协议了。
商户:因为我刚开始买房的时候, 他实际上是说可以在这注册 ,但是办的时候 ,工商又说这块是不允许注册的, 所以我们一直在租房,
就像张主任刚才说的一样, 注册地址是租的, 但是我们这也办公, 那你要是租房子得多少钱 ,大概得一万多一年, 现在等于两钱多就可以了, 对。
以前总听说想让商户多掏点钱费事着呢,今天头一回看见这么积极主动就把钱送来的,看来只要方法好,就不愁实施不下去。
物业工作人员:我们是大力支持的, 因为共建和谐嘛 ,本身商住两用吧 ,就是一个矛盾, 在这之前 ,一元方案出来之前, 有没有因为这个邻里纠纷啊
,扰民啊, 造成这个业主矛盾 ,有, 业主投诉的, 什么问题, 你像这个吸烟问题啊 ,还有高根鞋问题 ,虽然说是小事吧, 但是它确实有时很影响邻里和谐。
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律师 毕文强 :我认为新天第小区的做法 ,是符合《物权法》精神的 ,它不仅仅征求了周边的相邻业主 ,而且征求了有利害关系的业主
,那么这个利害关系呢 ,在目前法律的界定中, 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解定 ,实际上新天第的做法 ,实际上是征求了小区里所有业主的表决, 我认为, 这种做法是比较科学,
也比较符合法律规定的。
现在业委会和物业一边忙着和商户签协议,一边已经把第一笔钱该花在哪想好了。
城铁柳芳站就在这, 这个站就在这 ,从这个一下来以后 ,只要所有往东的人员 ,如果呢不走我们这 ,他就必须得从马路上绕过去 很远 ,但是现在是什么呢,
他们就把这都当城门了 ,抄近道了, 全从这走了, 就直接过去了,第一个很多人的抄近道, 第二个就是很多的商户 ,商户来的客户 ,保安也分不清楚。
为了解决行人抄近道的问题,张主任说,第一笔钱就要安一个刷卡式门禁。
汽车要刷卡进入 ,没有磁卡一律不能进入小区, 如果是访客 ,给他一个卡 ,然后他出门叫卡的时候, 计时收费,人走的这个通道 要做一个门
,是刷卡可以进入, 那就是说很多想抄近道的人, 他就进不去了 ,尽可能做到封闭。
住户:所以我们现在就改变了观念, 同意他们来, 但是来的前提 ,就是我们业委会必须同意,所以我们希望来的这些公司, 能够保持安静的 ,就可以了。
舒可心:如果它的一元制定的合理, 那相信多数人就会同意, 就会通过, 假如我们业主委员会这些人, 拍脑袋定一八块钱, 咱们随便说一个八块钱,
你想想会同意吗, 不会同意, 要定三毛钱, 可能也不一定会同意 ,因为住户觉得太少 ,现在一元方案可能已经代表了一种模式, 就是不是一元钱的问题,
而是由业主共同决定, 公共管理事务 ,我觉得非常好, 实际上是党和政府所倡导的社区民主 社区自治的一个实践 ,我都觉得不是试点了 ,就是一个实践,
没什么好试的, 就应该这么做 。
主持人:
商户同意了,还挺痛快,专家也称赞,觉得应该马上推行。看来一块钱方案,是个好办法。这还真不全是钱的事,外加的10条规定,有点苛刻,但也是为了提醒商户,这是住宅,您得照顾着邻居的生活权利呢。这一块钱,也算是给解决商住混居的矛盾打开了一块新天地。您住的地方,有开公司的么?不妨也尝试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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