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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视台报道(特别关注):今年三月份,赵某经朋友介绍从唐某那买了一辆二手松花江面包车,结果被交警以伪造前车牌给予了行政处罚,于是赵某将唐某告上了法庭。昨天,丰台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2008年3月19日,原告赵某驾驶一辆买来的二手松花江面包车,在行驶途中被交警拦下,交警认定其车牌为伪造,赵某被处以1800元罚款,扣6分。这辆面包车是今年3月份,赵某从唐某那买来的,赵某随即要求唐某退还12000多元车款及其他费用,但遭到拒绝。于是赵某将唐某告上法庭。
原告 赵某:他现在第一个给的就是那个牌是假的。
唐某称,他也不是面包车的第一任车主,车是他在04年从一个车贩手中购进的,用的也一直是那副车牌。交警经核实发现,此车的车号和发动机号都是真实存在的,只是车牌曾经丢失,而且一直未经正规渠道补办。
补办一副车牌,费用并不高,据此法官推测,该车是因多次不正规交易导致相关手续不全,因此无法补办车牌。此外,赵某和唐某是经朋友介绍,私下进行的交易,双方也没有办理过户手续。
眼下,唐某因无法补办车牌,车辆已经不能上路行驶。案件仍在审理中,我们将持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