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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7频道 第1625期

2007年3月31日

  主持人:

  各位好:

  咱老百姓买房不容易,很多人是攒一辈子钱都用在买房上了,所以要精心对比一番才能下定决心去买。可是买完之后,还有一点不容易,那就是拿房产证也不易。前段时间西单附近的一个小区的居民找到我们,说他们小区分三六九等,有人拿到了房产证,有人没拿到,没拿到的人,如果再想拿证就得交钱,这是怎么回事呀。

  • 《该不该交》

  记者:董加红 摄像:张伟

  采访:

  这样在小区里就形成了什么局面 三六九等的局面

  开发商就没有给我们房本,

  我们三年了没见着啊,我们觉得很冤,

  刚到小区记者就被居民们包围了,看得出大家是群情激昂,都挣着抢着要发言。

  同期:

  我这个话筒只能收一个人的声音 咱一个一个说 一起说就乱了(大意)

  采访:

  我们是2002年4月份买的房,跟开发商交的买房款,

  我们这是危房改造,02年危房改造,

  入住的时间是2004年4月份,我们就已经入住了,拿到钥匙入住了,到现在三年多了,现在的问题出在哪呢,就是房本的问题。

  居民们说他们从入住之后,就在跟开发商咨询办理房产证的问题,可是现在已经三年多了,他们这300多户居民还是没有拿到。

  采访:

  04 年他没给我们办,我们去催他,他说我在给你们一批一批给你们办,

  她们说让我们耐心等候,等通知,

  没办法胳膊拧不过大腿,居民们就只能等待了,可是没想到2006年底在小区的布告栏里,看到了这样一份通知。

  同期:

  这是通知让我们办税收去 (自2006年10月1日 起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需增加完税减免税凭证 否则不予办理房屋产权)

  原来是2006年相关部门新出台了一个新规定。根据这个规定再办理房产证就要有交完税的凭证,没有交税的必须补交,才能办理房产证。但是对于居民们来说,就意味着没办房产证的,比办房产证的,要每户要多交两、三千块钱的税钱。

  采访:

   他们在说分期分批(办理) 结果有的开始办的就拿到了房本 这个税收就没了 就免了 我们这些耐心等待的 没有 而且还要补税

  我(搬)回来三年了,按照国家规定,(办证)应该是60天,经济适用房是六个月

  05年的9月我们已经交了钱了,

  他也收了我们印花税了,我们这383户钱也交了,他收据也给我们开了。

   他口头承诺 我说多长时间拿房本 她说三到六个月

  居民们纷纷拿出了自己的证据,大家都是在2005年9月就在开发商那做了办证登记,按人家承诺的三到六个月拿房本,就到不了2006年10月,也就是说在这个规定出台之前就应该拿到房产证。但话又说回来,这口头承诺能算数吗。可又有居民说了他有书面的。

  采访:

  我说我要国家正式发票 而且要这个本 我说得什么时候 她说得8月我说那你8月份也成 你在发票的后面给我写上 这就是那位女士给我写的

    她现在全都不承认了,她就都不承认,

  不管是口头承诺还是书面承诺,这300多户居民们都没有拿到房产证。

  采访:

  现在比我们回来晚的 半年的有的人已经都拿到了

  我家三套房,一个办了,俩没办。

  您听听这一家人的待遇都不一样,这让人心里能平衡吗。

  采访:

  你得要公平,别说是两三千,如果我们应该纳三五万,我们该纳也得纳,不该纳的一分钱我们觉得也不应该负担,

  应该这笔税是由开发商来给交的,

    为什么?

    因为是它给我们耽误了。

  五年他再不给 国家又出新的政策了我们怎么办 还应当我们负责嘛

  居民们说自从看了那份通知之后,大家把这些想法和意见反映给了开发商,于是在今年年初开发商在小区的布告栏里贴出了答复。

  同期:

  你们想要拿房本,你们就要纳税,纳税是公民的义务。

  看到了这份答复,于是又有居民找到了相关的法律依据贴到了布告栏里。

  同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我们应该告他去

  鉴于这种情况,我们决定和居民一起再找找开发商。

  采访:

  现在住户有些意见我们也知道,现在区里各方面都很重视这块问题,现在是这么个情况,就是说住户对我们这块的工作有一定的误解,现在让他们交这个契税,是国家规定必须由购房人,必须缴纳的税种。

  契税,那应该是早就有的税种,正常是在购买商品房的同时就要交纳的,因为他们是危改回迁房,在购买的时候没有交契税。又因为之前办理房产证也没有完税的要求,所以在规定出台之前,有一不分业主没交税就拿到了房产证。

  采访:

  10月1日起我们是接到房地局的通知,办证的时候要先进行完税,就手续可能不一样,以前那些人也要完税,

    但是他们做完这个产权证以后,他们要自行去税务局进行缴税,

    你比如说我十年前买的补交不补交

    能不能补交呢 这不是说我们开发商来决定的 应该是税务部门来征收 所以我不能给您这明确答复。

  其实聪明人都知道,如果大家都能自觉缴税的话,就不会出台这种强制缴税的规定了。

  采访:

    我们现在主要工作就是在积极协调这个事 然后也482702希望老百姓给点时间,政府肯定会给大家一个圆满的答复。

  主持人:

  开发商这边说了,这事不是他一个开发商就能解决的问题,但是他们已经在积极的把这个情况反映到了上级单位,希望老百姓能给点时间,也希望我们的报道也等一等,他们会有最终的答复。既然人家这么说了我们也就等一等,但是这段时间我们也没闲着,就这个问题也咨询了律师。

  采访:

    彭律师 :第一如果行政机关已经明确了办理产权需要交纳相关的契税 那么相关的个人和单位 我认为就应该必须履行纳税的义务 第二 如果开发商已经向业主承诺 什么时间办理产权 那么开发商就应该依法履约 如果开发商的过错 没有为业主办理产权 那么开发商应当向业主承担赔偿责任

  主持人:

  律师的观点我们也听明白了,就在节目播出之前我们了解到,这300多户居民,和之前拿到房产证的居民一样,陆续拿到了自己的房产证,没再多交一分钱。其实通过这件事可以看出,大家要求的就是一个公平,如果处理什么事都能公平的话,估计就不会再有纠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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