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先生:发票在我这呢。待会咱们可以对一下!
说着,左先生拿出了当时买车的发票——捷安特ATX740 ,没错! 这回可是人赃并获!卖车的,还有什么可说的!
警察:到底哪买的?
卖车:朝阳公园买的
警察:你不告我在店里买的吗?你撒没撒谎?
卖车:撒了。
记者:你多大啊?
卖车: 27 28
警察:你现在坐在这什么感觉?
卖车:没什么感觉。。就是没想到,买辆二手车,就这样了。
警察:第一次买吗?
卖车:恩
警察:知道不能买吗?
卖车:知道。
警察:那后悔吗?
卖车:后悔。
警察:为什么你刚开始说是在店里买的啊?
卖车:害怕呗,都这么说,随口一说
警察:为什么买了这么快就要卖啊!
卖车:本来说出去玩去,后来又说不去了,我想把它卖了算了。当时没想买,就觉得挺新的。买了也不骑。
警察:卖多少钱?
卖车:1100。我就想把它卖了。
警察:多钱买的?
卖车:900。
记者:觉得他可恨吗?
左先生:感觉他不太像偷车的,恨偷车的。
警察:买卖来路不明的二手车是违法行为。现在偷自行车的这么多,是因为有销路。形成恶性循环,否则没有市场。
记者:想到怎么处理你呢?
卖车:不知道 。
主持人:最终这位卖车人被处以:拘留十天,罚款500元的处罚。据说这是上限处罚,但是我觉得一点也不冤枉。
不都说不丢车都不算是真正的北京人嘛,说是这么说,但实际听得出这是一种无奈!无奈在哪呢?
细细想想:偷车的固然可气,买赃车就不可气吗?买赃车也就算了,还卖赃车,而且是第一天买第二天就卖!我看这比偷车的还可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