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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先生:发票在我这呢。待会咱们可以对一下!

   说着,左先生拿出了当时买车的发票——捷安特ATX740 ,没错! 这回可是人赃并获!卖车的,还有什么可说的!

  警察:到底哪买的?

    卖车:朝阳公园买的

    警察:你不告我在店里买的吗?你撒没撒谎?

    卖车:撒了。

  记者:你多大啊?

    卖车:  27 28

    警察:你现在坐在这什么感觉?

    卖车:没什么感觉。。就是没想到,买辆二手车,就这样了。

    警察:第一次买吗?

    卖车:恩

    警察:知道不能买吗?

    卖车:知道。

    警察:那后悔吗?

    卖车:后悔。

    警察:为什么你刚开始说是在店里买的啊?

    卖车:害怕呗,都这么说,随口一说

    警察:为什么买了这么快就要卖啊!

    卖车:本来说出去玩去,后来又说不去了,我想把它卖了算了。当时没想买,就觉得挺新的。买了也不骑。

    警察:卖多少钱?

    卖车:1100。我就想把它卖了。

    警察:多钱买的?

    卖车:900。

  记者:觉得他可恨吗?

    左先生:感觉他不太像偷车的,恨偷车的。

  警察:买卖来路不明的二手车是违法行为。现在偷自行车的这么多,是因为有销路。形成恶性循环,否则没有市场。

  记者:想到怎么处理你呢?

    卖车:不知道 。

  主持人:最终这位卖车人被处以:拘留十天,罚款500元的处罚。据说这是上限处罚,但是我觉得一点也不冤枉。 不都说不丢车都不算是真正的北京人嘛,说是这么说,但实际听得出这是一种无奈!无奈在哪呢? 细细想想:偷车的固然可气,买赃车就不可气吗?买赃车也就算了,还卖赃车,而且是第一天买第二天就卖!我看这比偷车的还可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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